
一定有想過為什麼借錢的人都不會去找貸款公司?
就算貸款公司無法協助的話,
也有當舖可以借?
為什麼這些人就喜歡找親人或朋友借錢?
正確來說,
找當鋪或是貸款都要有條件!
條件不好就無法借,
那答案意味什麼?
這人本身就有問題了啦!
再來,
有些人本身沒有問題,
但他還是不想去跟貸款或是當舖借錢員因是什麼?
那就是利息問題,
因為這些都要利息的,
跟朋友借錢有時候不會有利息,
或者利息比較少。
那麼,
遇到借錢不還的人要如何反擊?
這問題我們要用理性的方式解決,
被借錢不還要搜集什麼樣的證據?
如果要提起訴訟的話,
關於討債的訴狀又要怎麼寫呢?
怎麼樣拿回屬於你的權利!
首先被欠錢不還,
先搜集證據,
若有對方之間成立借貸契約,
那這樣都是對你有利的證據。
第一個重要借貸契約,
也就是俗稱的借據,
白紙黑字準備好,
讓對方無從辯解。
借錢證據:對話紀錄、匯款紀錄等等,
如果沒有書面契約,
也不要擔心。
依照民法第474條,
借貸契約不以書面為要件,
因此雙方只要口頭上有達成合意,
也成立借貸契約。
對話紀錄(例如Line、臉書訊息,有提及借款或還款的對話內容),
或是「匯款紀錄」。
如果有其他證據可以用來證明雙方口頭成立契約,
或是有借錢給對方的事實、反推借貸契約成立,
當然也要一併蒐集起來。
準備證據開始提告!
把欠錢不還的證據都準備好就可以開始提告了。
提告可以分成兩個階段來進行:
先聲請「支付命令」,再提起「民事訴訟」!
提起民事訴訟,
解決被欠錢不還的困擾,
如果沒辦法靠支付命令拿回欠款,
接下來就要靠訴訟程序來解決了,
你該準備寫訴狀來起訴對方。
要注意的是,
如果欠款額度在50萬元以下,
依照民事訴訟法第403條會先走調解程序,
調解不成才開始訴訟。
法院內的調解概念上類似於和解,
是由法官或調解委員擔任中立的第三人,
勸導雙方擬定彼此都能接受的方案解決紛爭。
如果調解不成立,
會直接轉成訴訟程序,
不用再寫一次起訴狀。
如果不會寫訴狀怎麼辦?
不用擔心,
司法院其實有起訴欠錢不還的民事起訴狀(借款)範本,
照著填就好了。
借錢一定要寫書面契約,
並且把借款、利息、期限都寫清楚,
索取對方的聯絡資料與基本資料,
對話資料都要留存;
另外像是要求對方提供擔保也是一種保險措施,
最好的方式當然是不動產抵押,
其次可能是票據(本票優於支票),
再來是其他動產。
台南當鋪借款,
台南汽車借款,
台中借址營登,